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职工的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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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教职工的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人:dbb 发布时间:2012-11-29 浏览次数:1476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工的独生子女医疗费报销管理,根据《湖北大学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对独生子女医疗报销事宜特暂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享受对象:我院教职工(不含合同制员工)的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
二、学院从2010年12月开始,为教职工的独生子女各办保费为100元的平安医疗保险一份。其保险为:0-2周岁办理“少儿平安卡”;3-18周岁办理“荆楚学子卡”。同时,教职工的独生子女医疗费每人每年凭医院诊疗发票报销,其报销总额不得超过500元(含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