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dbb 发布时间:2012-09-26 浏览次数:219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内有关单位:
开展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工作,是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党建的新载体、新途径、新方法,也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组织建设中的作用,着力培育基层党建工作新亮点,全面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经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决定开展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工作,通过采取项目化管理模式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广大党员的科学发展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创建和打造一批基层党建创新品牌。
二、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内容。各基层党组织可结合本单位特点,自主申报党建创新项目。申报项目可以是基层党建工作中的一项特色做法,也可以是一次有意义、有特色的活动,具体形式不限。项目内容应重点围绕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和本单位中心工作中的作用、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党员联系和服务师生及加强凝聚力建设等方面,在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工作载体、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进行总结提升和理论思考。
(二)项目要求。项目应突出特色和创新,体现推广价值。具体来说,一是主题鲜明,彰显时代特征;二是内容丰富,形式新颖;三是计划周密,操作性强;四是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有示范作用和借鉴意义,能在较大范围内推广。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2012年2月-3月中旬)。项目可以党务部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申报,也可以两个及以上基层党组织或单位联合申报,鼓励优势互补、互动合作的共建形式。同一活动不得重复申报或者参加多个项目申报。申报时,需提交《湖北大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申报表可在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dwzzb@hubu.edu.cn。
(二)项目立项(2012年3月下旬)。立项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是指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的具有创新性的党建活动项目,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易于操作,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重点项目是指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开展的党建活动项目,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对其他单位尤其是学校的党建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学校组织专家按照“确有创新、实际可行、好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集中研究,择优立项,其中设重点项目30个左右,一般项目70个左右。
(三)项目实施(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项目立项后,各单位要按照制定的项目建设时间、步骤、内容、推进方式、组织措施等认真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并指派专人指导、监督项目的开展,确保项目质量。
(四)项目验收(2012年12月)。各单位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学校将组成党建创新项目评审组,评审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有选择地调查走访等形式,根据项目研究的深度、实践推广的力度和取得的实际成效,对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验收并评定等级。对评审通过的优秀项目予以一定奖励,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项目限期整改。
四、经费支持与管理
(一)经费支持。学校设立基层党建创新项目专项经费,对立项项目按重点项目3000元,一般项目1500元给予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配套资助,资金来源和具体数额自行决定。
(二)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由党委组织部划拨至立项单位或其所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项目获准立项时划拨项目经费的一半,项目验收通过后划拨另一半(验收不通过项目另一半经费不再划拨),对于因故中断而取消的项目,将收回剩余经费。经费日常管理由立项单位或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开支要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项目管理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是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的重要手段和提高创新工作水平的重要方法,也是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的有效举措和加强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稳步推进,要将此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组织工作方法的有利契机。各单位要成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目标责任制度,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与质量。
(二)科学选项立项。各基层党组织要把项目方案的讨论、制定、实施过程作为党员受教育、基层组织提升凝聚力的过程。要按照围绕热点、凸显重点、突破难点、覆盖盲点、创新亮点的要求,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意见,找准立项工作的切入点,精心选定党建创新项目。要发动广大党员设计项目方案,力求项目具有较强的参与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实现立项项目的特色化。
(三)加强督查考核。基层党建工作创新项目管理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体系。申报单位有责任按要求定期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创新项目进行督促指导和跟踪管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运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党建工作重点创新项目,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创新工作的积极性。要善于总结提炼创新项目化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采取开辟专栏、现场会、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总结推广创新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五)务求取得实效。项目要坚持立足实际、务求实效、推动学校工作为宗旨。要通过创新项目的实施,形成富有各自特色的基层党建品牌活动,及时将实践成果转化为理论成果(课题报告)和制度成果,形成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重点问题加快解决、难点问题有所突破、热点问题及时关注,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附件:湖北大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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